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工会,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工会:
为贯彻《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精神,不断提高我省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省教育工会决定于2014年举办湖北省第四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精神,引导青年教师加强课堂教学能力训练,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促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湖北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师教学基本功和实际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简便有效。
三、参赛对象
1974年9月30日(含)后出生的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语文、数学在职学科教师。
四、承办单位
本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由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承办。
五、奖项设立
1、本届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三等奖以上的授予“湖北青年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经综合考核合格后提请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2、本届竞赛设组织奖。凡近两年来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竞赛,且党政领导重视,竞赛效果显著,青年教师参赛率达到80%以上,均可申报组织奖。申报单位须提供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并填写《湖北省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3)。
六、组织领导
1、成立湖北省第四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委会。
组委会顾问:冀群风 张国秀 胡仲军
组委会主任:马建才
组委会副主任:李 斌 肖慎钢 许艳郁 许 芬 张 斌 王祖琴 袁先潋
组委会成员: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工会,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工会主要负责人(略)。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袁先潋(兼)。
2、成立湖北省第四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高校相关专业教授和享有“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育教学专家、中小学一线教师担任。
3、成立湖北省第四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民主推荐,分别全程监控赛场竞赛活动。对违反竞赛规则者将予以一定惩戒,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竞赛资格。
4、竞赛活动全场摄像(视频版权归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