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我部工作总体安排和有关省份的改革意愿,决定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在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西、海南等6个省份试点基础上,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为试点省。请新增试点省份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同时选择1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原有的试点省份要继续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可适当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区域,逐步在全省(区、市)全面实施。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目前的教师资格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改革后的统考将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此外,目前的考试以知识性考题为主,试点后则以实践能力题为主,同时邀请大量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命题,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特色题型,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