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评分要素,评分标准 |
主考 |
1 |
备课、教研组活动 |
积极参加,无请假、迟到、早退现象,每次加1分。 |
教研组备课组 |
2 |
校本培训 |
每参加一次加2分,每次有笔记另加0.5分。 |
教科室 |
3 |
外出考察学习 |
有参观学习笔记、体会、报告1000字以上加2分。 |
教科室 |
4 |
省、市短期培训 |
积极参加无缺勤给3分,有学习笔记、体会等加2分 |
教科室 |
5 |
考试考查合格 |
省、市、校组织的考试考查合格加3分,不合格不加分。 |
教导处 |
6 |
承担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 |
1. 承担校级公开课一次,反映良好,加4分;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加5、4、3分。 2. 市示范课、公开课获好评加6分;竞赛课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6、5分。. 3. 省示范课、公开课获好评加8分;竞赛课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9、8、7分。 |
教科室 |
7 |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
能够承担教师指导培养工作,每听课并指导一节课给1分(须有听课记录、评课指导记录)。所指导的教师成长快,有显著成效再加5分。(教学成绩与公开课为主要依据) |
教导处教科室 |
8 |
教学论文工作总结等发表、交流 |
1. 论文在校级评比中获得优秀加3分;按时完成论文加2分. 2. 论文在地市刊发表1篇加4分,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市学术会上交流加4分. 3. 省刊发表1篇加6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学术会上交流加6分。 |
教科室 |
9 |
承担课题研究 |
1. 个人小课题,有内容、有特点、有报告、有研究过程资料加4分。 2. 市级课题申报并立项,结题加6分。 3. 省级申报并立项,结题加8分。 |
教科室 |
10 |
教研讨论、评课等 |
教研活动发言积极,有水平、有价值,每次酌情加1分。(以记录为准) |
备课组教研组 |
11 |
校本教材 |
校本教材开发经校审订,每课时加2分,累计满分为8分。 |
教科室 |
12 |
精编习题 |
经年级备课组审订,使用效果好,每课时加1分,累计满分为8分。 |
教科室 |
13 |
精编试题 |
经年级备课组审订,使用效果好,每套加1分,累计满分为4分。 |
备课组 |
14 |
先进教研组、备科组 |
校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 |
教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