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强调婚丧事宜“八不准”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16日,省纪委发出通知,严明婚丧喜庆事宜“八不准”纪律,要求各地各部门巩固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我省婚丧喜庆事宜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39个,处理337人,处分196人,分别占全省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数、处理人数、处分人数的13.2%、14.9%、15.6%。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穿上了“隐身衣”,出现了新动向、新问题,比如有的只收礼不办酒,有的化整为零等等。

  通知要求,严明“八不准”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不准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确需操办的须严格控制在亲戚范围内;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和本单位或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动用本单位、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不准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聚众赌博、搞迷信活动或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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