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二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提高我市广大师生的信息技术素养和技能,探索课内学习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的途径,营造适应青少年创新氛围的社会环境, 促进我市科技信息创新活动及动漫人才的培养,根据中央电教馆关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及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省教育厅举办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以下简称“电脑制作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以下简称“NOC活动”),决定开展“第二届襄阳市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二届襄阳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现将我市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参加“电脑制作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
    参加“NOC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师生(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
    各地要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市)区、镇以上中小学广泛开展活动,并逐步向农村学校推进,关注吸收残疾学生参加。
    二、活动内容
    1、学生项目
    各单位参照省“电脑制作活动”和“NOC活动”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我市组织的初赛(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复赛(作品评审)3月15日前。 (1)“电脑制作活动”复赛项目包括:电脑绘画(含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二维和三维,含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微博英语创作、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程序设计。(2)“NOC活动”复赛包括三类,“作品类项目”为:漫画创作(含以“中华经典诵读”为主题的漫画作品)、动画制作(包括以“中华经典诵读”为主题的动画故事作品)、视频创作、数字摄影、主题网页探究(包括以“仿真实验”为主题的探究性学习网站作品);(3)虚拟机器人项目”为:虚拟机器人搜救,虚拟机器人灭火。
    2、教师项目
    教师项目按照“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软件大奖赛”和“湖北省幼儿园信息技术作品评审”内容,以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四个组分别进行。以数、理、化、信息技术为主要学科,项目为教学实践评优(教学活动实录)、课件(含PPT课件、动画故事)、主题论文(2012年主题:网络环境下的教育与教学)、教育主题网站(含学科资源网站)等内容。活动包含作品评审和现场决赛两个环节。
    三、活动组织
    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市电教馆承办,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市活动组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全市作品评选、表彰,统一推荐优秀作品上报参加省与全国比赛。各县(市)区电教站(基教科)、市直学校(幼儿园)承担具体工作,组织本地、本单位师生参加活动。
学生初赛由省活动组委会命题并对测试通过的学生颁发合格证;学生复赛作品及教师参评作品应通过逐级评选后报市电教馆,市组委会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上报参加省级活动。
    四、活动表彰
    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按照每个组别每个单项设置奖项。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参赛作品评比奖项单设。对活动中组织得力、综合效果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
    五、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活动组织机构,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各环节的实施有条不紊、有效落实,并逐步扩大活动范围,使活动成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的新途径。
    1、学生项目联系人:吴宝华;电话:0710-3515142;电子邮箱:272129523@qq.com
    2、教师项目联系人:杨 霓;电话:0710-3515142。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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