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致全市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3

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加强防护  远离溺水

市教育局关于致全市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420,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仓板小学5名小学生放学回家后出村外玩耍,经过村边小桥时不慎掉进河里,造成3名学生死亡、1名失踪。56,安徽省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名学生到铜陵县老洲乡太阳岛游玩,1名女生不慎落水,6名学生下水施救,造成5人溺水死亡。201269,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近年来,为防止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未成年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防范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未成年学生正处在成长的过程中,自我调控和自我保护能力差,极易受外界影响忽视安全而私自下河游泳或玩水,导致溺水事件仍时有发生。为加强学生夏季游泳安全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加强监管、注意安全,珍惜生命。在此,真诚地提醒各位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一、发生溺水事件的常见情况有:私自到不明水情的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渠等地游泳;在水边玩耍、钓鱼或下水摸鱼虾,捡拾落入水中的物品;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做危险动作;不慎跌入水中等等。针对这些情况,要经常性地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告诫孩子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渠等地游泳和游玩,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防护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切实加强管理,履行监护人的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孩子双休日及节假日的监督管理,防止孩子在休息时间因无人管理发生伤亡事故。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尤其要注意孩子安全管理,对喜爱游泳的孩子,要正确引导,加强游泳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监护,防止孩子私自下河(塘、库、渠)游泳。

    三、因未成年学生属于弱势群体,自身缺乏施救能力,要教育孩子在遇到他人发生溺水或其他意外安全事故时,主要采取大声呼救或向110119120求救的方式协助救援工作,不能因冒险施救而酿成新的伤亡事件。

    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掌握学校作息时间的调整变化和放假安排,加强对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监护,发现学生在上学到校或放学回家途中时间延迟,要督促孩子及时到校或回家,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弄清原因,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尊敬的各位家长,让我们加强联系,携起手来,共同把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抓到实处,并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学习之中,使他们得到精心呵护,健康成长,平安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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