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致〔2010〕33号
襄樊市致远中学关于印发
《襄樊市致远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组:
校园安全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学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安全不保,何谈教育;生命不保,何谈教学。今年各地连续发生的数起校园安全事故应当让我们对校园安全警钟长鸣,我们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
因此,学校特制定本预案,请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本预案的各个环节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任务,做到有备无患。同时,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都要时刻牢记,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在各自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首先考虑安全工作和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为我校的“办襄樊市一流,省内知名,名副其实的省级示范学校”提供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通知
抄报:襄樊市教育局
襄樊市致远中学 2009年6月29日印发
责校:屈超 共印18份
襄樊市致远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襄樊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我校发生了以下校园突发事件:
1、发生或有可能发生传染病蔓延及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2、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4、学校建设工程施工中和校舍等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安全事故。
5、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设施)、用电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6、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
7、暴力人身伤害(如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对教职工或学生进行人身伤害、学生相互斗殴)造成暴力侵害事故。
8、学校或学生遭受自然灾害(如龙卷风、冰雹、洪水、暴雨、雷击、地震等)侵害而造成的自然灾害事故。
9、学校师生因严重心理问题或校内矛盾激化引起的自伤、自残、打群架或其他严重破坏性行为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师生心理疾患及校内矛盾激化事故。
10、学校在教学过程(体育课、实验课、社会实践活动)中因器材、设备、组织等原因而导致师生受伤的安全事故。
11、住校生在寝室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12、校园发生火灾(特别是办公室、教室、寝室、实验室等人群聚集的地点)事故。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遵循以下原则:
1、严密控制,果断处置。事故发生后,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要采取果断措施,对事态发展进行严密控制,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2、指挥得当,分工明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学校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增强忧患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
(四)学校教职员工都有第一时间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学校应急指挥机构的调遣和安排。
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李后兵(校长,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刘新郑
周建民,纪委书记,协助校长负责校园日常安全工作。
吴明谦,副校长,负责食品卫生和水电安全及校舍安全工作。
杨芳莉,副校长,负责教育教学活动及设施特别是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成 员:陈海清、葛黄河、阮二毛、董承林、王汉、张德旺、屈超、各年级主任
三、处理原则
1、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事故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可能引发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处理,主管部门要跟踪处理结果。
2、建立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市教育局(值班电话为3511104),并在事故发生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当地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
四、应急响应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屈超):
1、当事人发现火警人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学校领导报告;
2、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屈超):
1、当事人或同行人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勘察处理;
2、政教处及班主任妥善做好受伤及遇害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阮二毛):
1、当事人迅速向学校领导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指导下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张德旺):
1、当事人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五)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张德旺):
1、当事人迅速向公安等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2、相关部门配合有关专业部门和人员对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迅速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配合公安部门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六)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阮二毛):
1、当事人迅速向学校领导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2、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认真调查事情原因,对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七)学校暴力侵害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屈超):
1、当事人立即向学校领导及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3、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心理介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陈海清):
1、当事人迅速向学校领导报告;
2、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区;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进行抢险;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九)学校师生心理疾患及校内矛盾激化事故的应急响应是:(责任人:陈海清)
1、当事人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相关部门果断控制有心理疾患人员和矛盾激化人群,并组织心理、医疗卫生专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校正;
3、配合卫生部门对自伤、自残人员、在殴斗中伤亡人员迅速进行全力救治;配合公安部门对其他严重破坏性行为进行严密控制,并保护好现场,严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如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和突发公共事件按专门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响应,没有专门预案的重大安全事故参照本预案有关要求进行应急响应、处置。(责任人:张德旺)
五、后期处置
(一)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学校重大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二)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三)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事故发生学校的恢复重建等相关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六、责任追究
1、对突发事件发生前未采取预防、预告等措施的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处置;谁当事,谁报告),学校将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现场的教职工因迟报、漏报、瞒报和学校值班干部、行政干部、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接通知后不能及时赶到现场而引发的失态扩大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报告上级行政部门,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突发事件中,消极怠工、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突发事件中,造谣惑众,损害学校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学校将给予解聘,对党员干部将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