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和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2015年市直教育系统将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政治性节日、国际性节日和党史上重大纪念日为载体,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文化活动,突出思想性、群众性、文化性,倡导文明、健康、和谐的节日理念,培育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
二、活动安排
各学校要把未成年人作为“我们的节日”活动的主体,针对不同的节日特点,精心设计各种活动载体,丰富未成年人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和树立广大青少年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的思想观念,增强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具体安排如下:
1、春节和元宵节:围绕辞旧迎新、幸福平安、家国兴旺等主题,利用节日小报、网络微博、微信,开展“我的中国年”、“我的中国梦”、“网络春晚”文明传播,在春季开学期间开展“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
2、学雷锋活动日(3月5日):围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主题,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学雷锋文化志愿者进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
3、清明节:围绕纪念先人、缅怀先烈、文明祭扫等主题,利用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端午节:围绕热爱祖国、求索创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主题,开展热爱祖国、诚实守信教育宣传月活动。
5、六一儿童节: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洒扫应对、日行一善、认星争优、 “美德少年”评比表彰等活动;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校心理辅导站建设,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
6、七一: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身边的好人”等评选活动。
7、中秋节:围绕讲团结、庆团圆、贺丰收等主题,开展“经典诵读”、“邻里守望”等活动。
8、重阳节:围绕尊老、爱老、敬老、助老、孝亲等主题,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感恩教育活动,突出抓好孝敬教育,开展“好家风家训”征集活动,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
9、国庆节:围绕热爱祖国,开展“向国旗敬礼”、网上文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文比赛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要把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科学策划每一个节日主题内涵,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我们的节日”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加以谋划推动,抓好宣传教育,总结推广经验,形成强大声势。要把传统节日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校园文化之中,加强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知识的普及工作。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广大师生的审美情趣、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增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我们的节日”活动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中央文明委每年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重要的考核项目,市教育局将把各学校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情况纳入各项文明创建考核和年终实绩考核,使“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真正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市直各学校要注重活动进程资料收集和新闻宣传报道,在各节日活动结束后,及时将信息报道、活动图片、成效反馈及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联系电话:3518025,邮箱:5320826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