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断卡”行动相关知识点

1.断卡行动任务目标:通过“六个一批”(即抓获一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深挖一批内外勾连作案的行业“内鬼”;整治一批“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曝光一批开办“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网点;惩戒一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运营商和银行),力争年底前全市实现涉电信网络诈骗“两卡”下降80%的目标,形成一套针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的刑事、行政、民事、惩戒处理体系,营造全市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的氛围,使其不敢开,不敢收、不敢卖,全力斩断“两卡”开办贩卖产业链。

2.“两卡”定义:“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流量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指(以手机卡为例):开卡团伙,系在各地电信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的人员。带队团伙,系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收卡团伙,系发布信息招募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贩卡团伙,系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行业“内鬼”系隐藏在行业内部(包括代理商),违反规定和“两卡”犯罪嫌疑人勾连作案的人员。

3.重点打击。长期专门从事“两卡”收购贩卖人员;隐藏在行业内部与犯罪嫌疑人勾连作案的行业“内鬼”;与东南亚和缅北诈骗团伙等境外团伙直接勾连人员;将“两卡”邮寄至境外的物流公司和中转站人员。

4.重点整治:“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涉案“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涉案“两卡”人员较多的重点地区。

5.重点惩戒:加强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开办贩卖“两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违规开办“两卡”的单位和机构、强力震慑“两卡”违法犯罪团伙。

6.严格惩戒。根据市联席办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人民银行261号、85号文相关规定。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惩成措施。被惩戒对象有异议的,各银行、支付机构引导其到认定地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处理.

编辑:刘雪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