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致远中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说明

一、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申请对象

襄阳市致远中学全部在籍在校学生,即:2021高一年级新生2020高二年级2019高三学生。

 

二、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及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每学年每生3000元(每学期发放1500元)

二等:每学年每生2000元(每学期发放1000元)

三等:每学年每生1500元(每学期发放750元)

2.免学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免除符合条件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的学杂费,襄阳市致远中学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学期学900元。每学期学生先正常缴费,学校分学期审核后逐学期退还学900元

上述二个资助项目,由学生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时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学校上报市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名单并申请资金拨付,春季学期时学生无需再次申请。秋季学期资金发放时间一般为10-11月,春季学期资金发放时间一般为4-5月。资金发放后学生需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签字确认。

学校将为通过资助申请的学生统一办理中国邮政储银行资助银行卡(银行卡开户需要使用学生本人的身份证,请所有申请资助的学生携带并保管好本人身份证),学生首次使用该银行卡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未满16周岁学生需要和监护人携带本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一起)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激活,原始密码为银行卡号后六位。所有学生需妥善保管该银行卡至高中毕业一年后(部分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上大学时会有相关资助)。

 

三、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申请流程及要求

所有学生无论是否申请资助,均需先完成缴费,报到后学校再根据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一)2021级高一年级新生

1.以下六类学生将由市资助中心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直接认定家庭类型并享受相应资助项目,学生申请资助时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仍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9月下旬市资助中心认定结果下发后,年级将组织学生本人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再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结合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给予国家助学金或免学费资助。

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②低保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

③特困供养家庭学生

④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⑤烈士子女

⑥孤儿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只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共四类学生可以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同时享受免学费资助,其余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

 

2.第七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请在开学报到前提前准备以下资助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装订):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

②本人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

③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印证材料

特别提醒:乡镇街道村委会等机关单位均已按照国家要求不再开具贫困证明,请申请人提供其他印证材料。

以下学生原则上无法申请资助:家庭拥有商品房的、家庭拥有5万元以上小汽车的、父母为国家财政供养公职人员的父母为村干部的家庭遭遇突发重大变故并能够提供相关印证材料者除外。

所有需要提交资助申请材料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第七类学生)请携带并妥善保管好申请材料(不装订),待正式开学后根据学校团委统一安排将申请材料(不装订)交至班主任处,同时领取并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学校团委再组织统一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二)2020级高二和2019级高三年级学生

所有学生的资助申请流程以及资助申请材料的要求均与2021级高一新生相同。

申请材料的准备与上交:

①前六类学生:待市资助中心认定家庭类别后,直接在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②第七类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利用暑假月假等时间准备好所需各项申请材料(不装订),返校后在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由各班班主任收齐本班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后,交至各年级处。

 

四、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注意事项

)残疾学生申请资助的相关要求。

残疾学生属于由上级部门直接认定的前六类家庭类型,但符合资助政策的只有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因此,残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时不用提供残疾人证,但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家庭经济不困难的残疾学生需要在《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中确认放弃资助申请。

)受助人的承诺及违规处理办法

所有申请资助的学生均需对所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学生或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承诺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将取消受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上报上级部门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放弃资助问题

市资助中心认定的前六类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不建议放弃国家资助项目,确要放弃的需要监护人和学生本人亲自到学校团委说明情况并签订放弃资助说明。

 

对本资助说明有疑问的,请与襄阳市致远中学团委书记张晓璇老师联系。手机:17396185525

 

 

共青团襄阳市致远中学委员会    

20218月6        

(审核:陈海清)

编辑:王业铁